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 “推免”)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介明、耿英刚
副组长:何平、靳敏(纪委书记)
成 员:孙霞、夏倩、刘林、张晓筱
秘书组:饶立开、张梦贤、张艳、文钰娇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胡神松、占莉娟、卜清平、孙霞、周群英、贾勇宏
二、推荐范围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一)我院2025年推免生分A、B两类,其中:
A类推免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推荐;
B类推免生按综合成绩及创新实践成果进行推荐。
(二)2025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具体推荐对象、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通知。
(三)2025年继续执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专项推免计划,具体推荐对象、名额、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见附件1。
四、推荐原则和推荐条件
(一)推荐原则
学院严格遵循“集体决议、统一标准、自愿申报、专业排名、择优推荐、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推荐2025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推荐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具体条件
1.申请A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为主修专业前30%,综合测评为主修专业前30%;
(3)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达到学院要求的专业总学分要求(专业总学分要求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并报本科生院审定),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4)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申请B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具体见学校通知附件2)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
(2)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达到学院要求的专业总学分要求(专业总学分要求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并报本科生院审定),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4)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5)本校本专业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联名推荐(如正高级职称人数不足可用副高级教师补充,推荐书样本见学校通知附件3)。
五、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学生网上申请,登录我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sso.jwc.whut.edu.cn) ,点击“学籍信息管理”->“研究生推免”-> “研究生推免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定向生经相关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函,并到本科生院学务管理及合作办学办公室确认后,才能提交申请。
(二)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对考核合格的学生,A类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推荐名单,B类推免生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和创新实践成果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公示5天(学院公示时包括以下内容: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学业水平排名、综测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推荐类别等,对于按照B类资格申报的推免生,公示教授推荐信)。学生可以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院网站或者教务系统中查询公示名单及内容。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学校通知附件5)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4日,获奖项目原则上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学生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按照A类条件申请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5分,按照B类条件申请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15分。
(四)本科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
六、推荐名额
A类:我院2025年“推免”A类名额(不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补偿计划推免生)共计34个名额,按照我院各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参加免试推荐的学生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提出推荐人名单,并按1:1.2比例向学校推荐。
专业 | 名额 | 候补数 | 提交学校总数 |
法学 | 15 | 7 | 41 |
广告学 | 6 | ||
网络与新媒体 | 6 | ||
社会工作 | 4 | ||
汉语国际教育 | 3 | ||
总计 | 34 |
B类:我院2025年“推免”B类名额共计10个名额。学院将在审核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对学生申报的有关成果进行审核,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排名后,按照1:1.2比例推荐12人。
七、推荐时间安排
(一)2024年9月11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24年9月12日-14日17:00,学生在本科生院网站报名(只能填报一个类别);
(三)2024年9月12日之前,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本科生院,本科生院汇总后发到省考试院审核;
(四)2024年9月18日前,推免学生将补充的推免材料交至学院;
(五)2024年9月19日前,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本科生院,同时在学院公示5天;
(五)2024年9月24日,本科生院审核、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3天;
(六)2024年9月27日,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结束。
(七)2024年9月27日后,进入接收工作阶段。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推荐方案、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等均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前向学生公布。整个推荐过程应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健全机制,择优推荐。学院在工作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坚持科学遴选,提高推免生源质量。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见《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
(三)广泛宣贯,积极引导。学院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积极宣贯学校推免政策,及时解答学生的相关问题,确保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五)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已获得免试推荐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七)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
(八)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c.edu.cn),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负责。
(九)学校“推免”工作投诉电话:87850013;学院“推免”工作投诉电话:87859229、87859799。
文中有关附件见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i.whut.edu.cn/xxtg/znbm/jwc/202409/t20240911_593315.shtml)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