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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船舶碰撞法律实务——水上交通法实务课程邀请海事法院专家开讲

发布时间:2026-07-13

78日,水上交通法实务课程在博学北楼212教室举行专题讲座,邀请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杨国峰围绕船舶碰撞相关法律问题作专题报告。

杨主任结合海事审判一线经验,从船舶的法律定义与识别切入,系统梳理了《海商法》第三条、《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厘清了船舶在物理意义与法律意义上的双重界定,并对海船、内河船舶、江海直达船在检验证书、航行能力与法律适用上的区别作了细致辨析。围绕船舶碰撞的法律界定,杨主任重点解读了《海商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关于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并结合司法解释对船舶碰撞与船舶触碰两类事故形态的边界作出区分。



讲座在此基础上就民事责任与事故责任的关系、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关系作深入阐释,并以长江航道定线制规定为例,回顾了相关责任条款自2013年版至2021年版的演变脉络,说明责任认定标准已由违规停泊即担责逐步转向因果关系判断。结合航行船与锚泊船碰撞的典型情形,杨主任进一步剖析了航行船瞭望避让义务与锚泊船标志显示义务的具体内容,指出锚泊船违法占道虽侵犯路权但未必是碰撞的直接原因,航行船瞭望疏忽、判断失误往往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同学们理解司法实践中的责任认定逻辑提供了清晰的分析框架。

本次讲座是水上交通法实务课程请进来教学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海事审判一线专家的实务讲解,帮助学生将课堂所学的法律条文与真实案例、审判思路相衔接,深化对海商法相关制度的理解,也为本学期暑期卓越课堂理论联系实务的教学导向作出了生动注脚。

通讯员:胡绵

编辑:饶立开

审核: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