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武汉理工大学利德立德奖学金”由武汉利德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理工大学捐资成立,专项用于奖励品行高尚的在校学生。根据相关捐赠协议要求,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5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下午5点,学生本人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025年10月13日—10月16日,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汇总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进行评选并公示。
二、评选范围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22级、2023级、2024级),共有2个指标,5000元/人/学年。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态度端正,评定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要求须达到武汉理工大学学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评选条件;
4.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本学年累计志愿服务工时达到20小时,或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实践活动;
5.不能与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已评选的社会奖学金重复申报。
(二)选择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学生在思想品德、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取得突出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思想品德:在社会公益事业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校外权威媒体报道;
2.创新创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重要奖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创立企业或其他有影响的创新创业成果;
3.社会工作: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其他社会职务,组织过学校重大活动或工作效果突出;或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领域表现突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四、申报及评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及评选条件,向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武汉理工大学“利德立德奖学金”评审表》及《“利德立德”社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学院评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初评,拟定社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校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结果报送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由教育发展基金会会同学生工作部(处)进行最终审核。
五、其他说明
1.申请相关支撑材料时间年度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本次奖学金发放,打入学生个人与校园卡配套使用的工行联名卡(集体奖除外),申报者须准确填写工行联名卡号,一人一号,不得共用卡号;
3.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申报,过时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4.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859799。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利德立德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2:“利德立德”社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