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精神和要求,经学院组织现场笔试、面试,本次参加复试同学成绩如下(详情见附件)。
现将本次参加复试考生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17:30之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27-87859235
监督电话:027-87658215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