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社会学院】关于同意刘佳欣等3名研究生转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09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双选与转导师管理规定》(校研字[2019]28号)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以下研究生的转导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27-87859235。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