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推免生本科毕业专业限制
(一)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
1. 法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接收。
2. 新闻传播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3. 行政管理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4. 教育经济与管理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5. 教育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
1. 法律硕士(法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2. 法律硕士(非法学)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非法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3. 新闻与传播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4.社会工作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5.国际中文教育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招收推免生相关学术条件要求
符合所在学校推免生应具备的学习成绩或排名要求;或者符合所在学校推免生应具备的学术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2. 参与撰写相关著作并署名者;
3. 在本科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学术类或科研类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 获得专利授权的。
三、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
(一)硕士研究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 | 法学 | 030100 | 全日制 | 3 |
2 | 法律(非法学) | 035101 | 全日制 | 1 |
3 | 法律(法学) | 035102 | 全日制 | 3 |
4 | 新闻传播学 | 050300 | 全日制 | 4 |
5 | 新闻与传播 | 055200 | 全日制 | 5 |
6 | 教育学 | 040100 | 全日制 | 1 |
7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20400(03) | 全日制 | 1 |
8 | 行政管理 | 120400(01) | 全日制 | 1 |
9 | 社会工作 | 035200 | 全日制 | 1 |
10 | 国际中文教育 | 045300 | 全日制 | 1 |
注: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四、申请、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复试主要考察推免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专业能力。复试将通过网络视频、现场面试等方式进行。
复试原则上不少于每人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9月29日至10 月 20日之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选报学校和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2024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whut.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实名投诉或举报,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调查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87859235
地址: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弘毅楼902
邮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2023年9月25日